瀘州市曝光5起露天焚燒秸稈典型案例
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、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,積極響應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進一步加大對露天焚燒秸稈、雜草、垃圾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,瀘州市已連續多日開展秸稈禁燒工作,現將近期發現的典型案例通報如下:
案例1
10月18日,江陽區藍田街道村民鄭某某被巡查發現在田邊焚燒秸稈,巡查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露天焚燒秸稈行為進行制止,并進行批評教育。藍田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》相關規定,對鄭某某給予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2
10月18日,龍馬潭區小市街道居民王某被巡查發現在樓頂焚燒垃圾,巡查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露天焚燒垃圾行為進行制止,并進行批評教育。小市街道綜合執法大隊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》相關規定,對王某給予罰款600元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3
10月18日,納溪區大渡口鎮村民賴某某被巡查發現在野外焚燒雜草,巡查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露天焚燒雜草行為進行制止,并進行批評教育。大渡口鎮綜合執法大隊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》相關規定,對賴某某給予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4
10月17日,瀘縣喻寺鎮村民胡某某被巡查發現在農田內焚燒秸稈,巡查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露天焚燒秸稈行為進行制止,并進行批評教育。胡某某的行為違反了鴉峰巖村村規民約相關規定,由鴉峰巖村村民委員會按照村規民約,收繳其生態環境治理費200元。
案例5
10月17日,合江縣神臂城鎮村民唐某某被巡查發現在農田內焚燒秸稈,巡查人員立即對當事人露天焚燒秸稈行為進行制止,并進行批評教育。唐某某的行為違反了鰱魚村村規民約相關規定,由鰱魚村村民委員會按照村規民約,收繳其生態環境治理費200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