瀘州:嚴禁學校及單位食堂等集體用餐及配送單位采購、制售野生菌
據瀘州市46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醫院上報到病例網的數據顯示,截止7月14日,今年瀘州出現的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病例已達175例。 近日,瀘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做好誤食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》(瀘市食安辦〔2020〕8號),《通知》針對瀘州市多地發生誤食野生菌中毒事件,提出相關要求。
這些單位嚴禁采購、制售野生菌
各區縣人民政府、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增加緊迫感和責任感,把預防誤食野生菌中毒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,切實做到“早部署、早預防、早發現、早控制、早處理”,嚴防誤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發生。
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檢查力度,嚴禁學校及單位食堂、大型會議活動等集體用餐及配送單位采購、制售野生菌;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不得采摘、購買、加工野生菌;大力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,不得采購、加工、銷售野生菌;采購菌類食品要嚴格把好進貨關,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,確保菌類食品來源可溯;餐飲環節加工菌類食材要嚴格執行食用安全規程,并留樣備查。
建立預警應急機制 及時妥善處置
宣傳部門要組織協調新聞媒體,針對預防誤食野生菌中毒開展廣泛宣傳,及時發布預警信息,要針對地域特點、民俗習慣、飲食特點,通過各種渠道、采取多種措施,推動形成預防誤食野生菌中毒知識全社會廣泛動員宣傳的良好局面;要重點關注誤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發生后有關輿情情況,及時妥善處置。
完善監測救治機制。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預警,認真做好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工作,及早發現食品安全隱患。對發生的誤食野生菌中毒事件,要及時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救治工作。
密切關注特殊群體。教育部門要切實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宣傳工作,督促學校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,堅決避免誤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發生;旅游、民政、住建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主管行業內旅游景區、養老機構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宣傳工作。
記者 王燕
